恩施市红土乡大河沟村灯草坪至颜家台农村公路通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8 17:43:00|  来源: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市红土乡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恩施市红土乡大河沟村灯草坪至颜家台农村公路通畅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红土乡大河沟村灯草坪至颜家台农村公路通畅工程

  二、项目编号:JHYES-HT-2018-LB-016

  三、项目内容:恩施市红土乡大河沟村灯草坪至颜家台农村公路通畅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及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等工程。建设地点为:恩施市红土乡境内。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四、项目预算:约193.4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3、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交通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近两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6、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7、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精神,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查询截图且加盖单位公章)。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9、本次招标,对中标单位关键岗位执行押证上岗制度。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2018年 6 月29 日至2018年 7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中午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第五、合格投标人条件要求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号楼2单元301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十、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

  《www.635288.com—乡镇办事处(红土)》(http://www.chuitse.com/xzpd/ht/)上发布。

  十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10 日14时30分,地点为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号楼2单元301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招标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恩施市红土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9724513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好又多花园3号楼2单元301室

  电 话:0718-8299089

  联 系  人:熊先生

  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8日

42c99f123b87c90222d69cb5eb359212